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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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職工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職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其他。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形式: 1、濫用試用期的單方解除權。 2、濫用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單方解除權。 3、濫用嚴重失職的單方解除權。 4、濫用勞動者兼職的單方解除權。 5、濫用欺詐訂立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權。 6、濫用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單方解除權。 7、濫用醫(y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和新工作的單方解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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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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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自動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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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1 188 -
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是用人單位出具的用來證明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的法律事實的為了體現對外的效力,加蓋單位公章即可,無須加蓋單位內
2020.05.03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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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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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1 15,340 -
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
2022-08-21 15,340 -
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22-11-11 15,340 -
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或者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未按約定供勞動保護、支付勞動報酬等情況,勞動者保存好相關證據,可以解除合同。
2022-11-2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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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員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為員工提供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的; 2、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足額、及時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在職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
2,659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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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如果員工被迫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則用人單位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的經濟補償的標準為:經濟補償按照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其中工作每滿1年需向員工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對于滿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則按照1年計算;針對未滿6個月的,則
7,164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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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賠款依據是什么勞動合同賠償的依據是勞動合同的履行中存在違約的情形,主要的表現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勞動者勞動、侮辱毆打勞動者等。勞動合同賠款的依據主要規(guī)定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四十八條、第八十七和第八十八條。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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