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qū)別有哪些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guī)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xié)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雇傭合同。兩者有一定的區(qū)別:(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2)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guī)章制度等,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職工。但勞務合同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3)主體的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4)報酬的性質不同。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勞動報酬,具有分配性質,體現(xiàn)按勞分配的原則,不完全和不直接隨市場供求情況變動,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xù)、定期的工資支付;因勞務合同而取得的勞動報酬,按等價有償?shù)氖袌鲈瓌t支付,完全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是商品價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價格是與市場的變化直接聯(lián)系的。(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勞動合同的履行貫穿著國家的干預,為了保護勞動者,《勞動法》給用人單位強制性地規(guī)定了許多義務,如必須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政府規(guī)定的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等,這些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得協(xié)商變更。勞務合同的雇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當然雙方可以約定上述內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內容。(6)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合同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合同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guī)范調整。(7)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勞動合同的條款及內容,國家常以強制性法律規(guī)范來規(guī)定。如勞動合同的解除,除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規(guī)定的條件等。勞務合同受國家干預程度低,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外,在合同內容的約定上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xié)商確定。(8)違反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不同。勞動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產生的責任不僅有民事上的責任,而且還有行政上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shù)氐淖畹凸べY標準,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工資,拒絕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同時還可以給用人單位警告等行政處分。勞務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只有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存在行政責任。(9)糾紛的處理方式不同。勞動合同糾紛發(fā)生后,應先到勞動機關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間內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勞務合同糾紛出現(xiàn)后可以訴訟,也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10)勞動力的支配權不同。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力的支配權,歸掌握生產資料的用人單位行使,雙方形成管理與被管理者的隸屬關系;在勞務合同關系中則由勞務提供方自行組織和指揮勞動過程。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是一方為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協(xié)議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qū)別:1.勞務合同的雙方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勞動合同只能是一方自然人,一方是法人。2.勞務合同受《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調整的,勞動合同受《勞動合同法》調整。3.勞務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勞動合同雙方存在隸屬關系。
-
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qū)別有哪些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 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2)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
2020.06.05 338 -
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有哪些區(qū)別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以提供勞務為內容而簽訂的協(xié)議。二者有著本質的區(qū)別∶ (一)二者的法律性質不同。 (二)對合同主體要求不同。 (三)合同
2020.03.13 230 -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有哪些區(qū)別?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qū)別主要體現(xiàn)在: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既能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可以是
2020.09.29 346
-
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qū)別有哪些, 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qū)別有哪些
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qū)別主要在于: (1)合同雙方當事人關系不同。勞務合同中雙方當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沒有身份、經濟、組織上的從屬性;勞動合同主體特定,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勞動
2022-02-15 15,340 -
區(qū)別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有哪些區(qū)別
區(qū)別如下:第一,主體不同:勞務合同的主體可以雙方都是單位,也可以雙方都是自然人,還可以一方是單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確定的,只能是接受勞動的一方為單位,提供勞動的一方是自然人。第二,勞
2022-04-03 15,340 -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有哪些區(qū)別?
普通人容易混淆勞動和勞動兩個概念。從適用法律的角度來看,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獲得工資報酬;勞動者的報酬是根據《合同法》中的合同、技術合同、中介合同等獲得的。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享有《勞動合同法
2021-11-17 15,340 -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qū)別是什么,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qū)別有哪些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qū)別具體如下: 主體資格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
2022-03-08 15,340
-
00:58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qū)別有哪些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xié)商的情況下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
8,671 2022.04.17 -
01:00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qū)別在哪里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qū)別如下: 1、適用的法律不同; 2、簽訂的形式不同。勞動合同則必需是書面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合同,視為無合同,企業(yè)違反了勞動法,員工據此辭職,是可以拿到補償?shù)摹趧蘸贤瓤梢允菚婧贤?,也可以是口頭合同; 3、解決糾紛的
5,196 2022.04.17 -
01:36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有什么區(qū)別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有什么區(qū)別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qū)別有以下幾點: 1、兩種合同所對應的主體資格不相同,勞動合同的主體主要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而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可以都是法人、公民,也可以是公民和法人。 2、兩種合同主體
32,54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