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j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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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是用人單位出具的用來證明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的法律事實的為了體現(xiàn)對外的效力,加蓋單位公章即可,無須加蓋單位內(nèi)部的其他印章。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法,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雙倍支付第四十七條所述標準的賠償金,即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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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jù)有哪些?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額是,勞動者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的,賠償其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賠償其半個月的工資。但如果是由于勞動者的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則不需要給予賠償。
2020.06.19 203 -
單位強制解除勞動合同有法律依據(jù)嗎
針對單位強制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視具體情況而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
2020.02.23 161 -
用人單位登報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依據(jù)是什么?
企業(yè)對有曠工行為的職工做除名處理,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條件并履行相應的程序。因此,企業(yè)通知請假、放長假、長期病休職工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回單位報到或辦理有關手續(xù),應遵循對職工負責的原則,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職工本人。
2020.10.05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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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法律依據(jù)嗎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一種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勞動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當事人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終止合同,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我國《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解除,特別是對于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
2022-05-20 15,340 -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法律依據(jù)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
2022-06-13 15,340 -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什么法律依據(jù)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
2022-04-04 15,340 -
用人單位依據(jù)什么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2022-04-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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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要根據(jù)勞動者的工作過年限來定。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
1,708 2022.04.17 -
01:08
勞動合同賠款依據(jù)是什么勞動合同賠償?shù)囊罁?jù)是勞動合同的履行中存在違約的情形,主要的表現(xiàn)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勞動者勞動、侮辱毆打勞動者等。勞動合同賠款的依據(jù)主要規(guī)定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四十八條、第八十七和第八十八條。第四
1,352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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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3,34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