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條件是什么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jīng)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對內(nèi)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等等。
-
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20.09.21 192 -
什么是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案件的法律規(guī)定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公司沒有任何合法理由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我國法律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與勞動者
2020.03.23 159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規(guī)定解除條件是什么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解除條件: 1、無固定期限合同也是勞動合同中的一種,在履行
2020.11.10 175
-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以下是《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
2022-02-13 15,340 -
新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么?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所謂的舊勞動法是指1995年實施的《勞動法》,所謂的新勞動法是2008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用新舊勞動法稱呼不夠準確?!秳趧雍贤ā穼τ谟萌藛挝唤獬齽趧雍贤男袨橐蟾鼮閲栏?,《勞動法》規(guī)定雙方可以
2022-02-10 15,340 -
勞動合同的法定解除條件是什么?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xiàn)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秳趧臃ā返确煞ㄒ?guī)規(guī)定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辭職權。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
2021-04-02 15,340 -
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是什么?
根據(jù)《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秳趧臃ā返诙鶙l: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
2022-04-09 15,340
-
01:13
合同法定解除的條件是什么根據(jù)《合同法》有關合同的法定解除的規(guī)定: 出現(xiàn)以下法定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權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的原因:因為不可抗力的原因?qū)е聼o法實現(xiàn)合同目的,則該合同應該消滅; 2、拒絕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明確表示
4,725 2022.04.15 -
00:59
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是什么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為: 1、因違約方在合同期限截止后未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雙方可以通過協(xié)商方式約定違約賠償責任,當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守約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按照合同的約定追究違約方
2,972 2022.04.15 -
01:07
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有:出現(xiàn)以下情況之一,勞動者同意續(xù)簽或者提出續(xù)簽勞動合同的,除了勞動者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合同之外,用人單位應該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達十年及以上
5,87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