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下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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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上述規(guī)定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作了明確界定。根據這一規(guī)定,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時,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有三: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即勞動者已經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不間斷達到十年或十年以上,只要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意時,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如果不是在同一單位,而是在兩個或者三個用人單位工作滿十年以上,則不符合這一條件,勞動者也無權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yī)療期,在計算連續(xù)工作時間時,應把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依法享有的醫(yī)療期時間計算在內。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這一條件是專門針對國有企業(yè)改制和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單位所作的規(guī)定,即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只要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的,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里在計算連續(xù)工作滿十年時,如果勞動者享有法定的醫(yī)療期,同樣應當把醫(yī)療期的時間計算在內。 3、連續(xù)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即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已經連續(xù)訂立了兩次勞動合同,即使是連續(xù)訂立的是兩個一年期的短期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續(xù)訂勞動合同,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具體有: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條第一、二兩項規(guī)定的是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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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一定法定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下三種情況是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guī)定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以后默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連續(xù)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第三次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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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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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以上的;第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的;第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并且勞動者沒有過失性解除情形和醫(yī)療期滿解除、不能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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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以下三種情況是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guī)定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以后默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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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
2022-04-19 15,340 -
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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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
2022-01-17 15,340 -
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
2022-04-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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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有: 1、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連續(xù)滿10年的; 2、如果用人單位是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是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7,422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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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有以下情況之一,員工同意或者提出續(xù)簽、簽訂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該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員工在同一家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的是勞動合同制度、或國有企業(yè)改制后重新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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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指的是員工與所在單位約定的沒有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單位員工協商達成一致,即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員工同意或提出簽訂、續(xù)訂勞動合同的,除了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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