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投訴中哪些情況不予受理?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1.購買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費,而是用于生產或銷售的投訴(不含農民購買自用的生產資料);2.企業(yè)(包括個體工商戶)之間的經濟糾紛的投訴;3.個人私下交易商品,屬于違約糾紛的投訴;4.提不出被投訴者的名稱、地址和必要證據的投訴;5.司法、行政部門已受理的投訴;6.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投訴。
消費者的下列投訴不被受理: 1、逾期投訴。 國家明文規(guī)定,商品超過保修期和保證期而產生的糾紛,不予受理。 2、消費者本身商品使用不當而產生的投訴。 3、缺乏依據的投訴。 4、不切實際的投訴。 5、其他投訴。 包括爭議雙方曾經達成協(xié)議并已經執(zhí)行,而沒有新情況或者新理由的; 人民法院、仲裁機關、有關行政部門已經受理或已經作出處理的; 投訴理由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等。
-
什么是不予受理的消費者投訴
哪些是不予受理的消費者投訴 1、逾期投訴。國家明文規(guī)定,商品超過保修期和保證期而產生的糾紛,不予受理。國家對于與人們日常生活關系密切的部分商品作出“三包”期限規(guī)定,允許商家和消費者達成比國家規(guī)定的“三包”期限更長的商品或服務的保證期限,而雙
2024.06.24 38 -
消費者申訴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的情形有什么
消費者申訴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的情形如下:超過保修期或者購買后超過保質期的商品; 達成調解協(xié)議并已執(zhí)行,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 消費者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超過1年的;消費者無法
2021.03.08 46 -
市消費者協(xié)會不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方式
消費者協(xié)會不予受理投訴的情形有: 一、企業(yè)之間的經濟糾紛的投訴; 二、購買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費,而是用于生產或銷售的投訴; 三、個人私下交易商品,屬于違約糾紛的投訴; 四、司法、行政部門已受理的投訴; 五、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投訴。
2020.09.24 48
-
什么情況下消費者協(xié)會不受理投訴?
消費者的下列投訴不被受理: 1、逾期投訴。國家明文規(guī)定,商品超過保修期和保證期而產生的糾紛,不予受理。 2、消費者本身商品使用不當而產生的投訴。 3、缺乏依據的投訴。 4、不切實際的投訴。 5、其他投
2023-10-16 15,340 -
消費者申訴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消費者申訴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的情形如下:超過保修期或者購買后超過保質期的商品; 達成調解協(xié)議并已執(zhí)行,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 消費者知道或者應該知道
2023-08-05 15,340 -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不受理消費者個人私下交易的情形,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消費者協(xié)會是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社團組織,涉及的面比較廣,但也不是事事均管。因此消費者要注意,根據《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受理消費者投訴規(guī)定》,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經營者之間購、銷活動方面的糾紛:(2)消費者
2022-02-14 15,340 -
哪些情形的消費投訴不受理
下列情形消費投訴不予受理: 1、沒有明確的被投訴方; 2、經營者之間的爭議; 3、經營者事前已經向消費者真實地說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況; 4、爭議各方已經達成和解(調解)協(xié)議并履行,且無新理由和相關依據
2023-07-27 15,340
-
01:12
消費者食物中毒應當怎樣處理首先要有消費者中毒事實的發(fā)生,經營者有違反食品衛(wèi)生法規(guī)的行為,并且該行為與造成損害的后果之間要有因果關系,經營者應承擔賠償責任,不管其有無過錯。消費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解決問題: 1、與該餐館協(xié)商; 2、請求消費者協(xié)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
2,267 2022.05.11 -
01:31
破產清算案不予受理能申請抗訴嗎破產清算案件不予受理的情況下,申請人應當向上級人民法院上訴,上級人民法院仍決定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申請再審,再審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梢?,破產清算案件不予受理后,不能直接申請抗訴,應當按照訴訟程序進行上訴、申請再審。
772 2022.04.17 -
01:06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駁回起訴的區(qū)別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駁回起訴的區(qū)別如下:1、性質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是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2、適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駁回起訴主要適用的是程序法,而駁回訴訟請求既可以適用程序法,也可以適用實體法;3、適用階段不同,不予受理、駁回
3,92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