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險意圖
避險意圖是緊急避險構成的主觀條件,指行為人實行緊急避險的目的在于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因此,行為人實行緊急避險,必須是為了保護合法利益。為了保護非法利益,不允許實行緊急避險。例如,脫逃犯為了逃避公安人員的追捕而侵入他人的住宅,不能認為是緊急避險,仍應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刑事責任。
2、避險的對象
緊急避險是采取損害一種合法權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種合法權益。因此,緊急避險所損害的客體是第三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這一點,對于區(qū)分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wèi)具有重大的意義。在行為人的不法侵害造成對國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的危險的情況下,如果通過損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的方法來保護合法利益,那就是正當防衛(wèi)。如果通過損害第三者的合法利益來保護合法利益,那就是緊急避險。損害的對象不同,是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wèi)的重要區(qū)別之一。
3、避險起因
避險起因是指只有存在著對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的危險,才能實行緊急避險。不存在一定的危險,也就無所謂避險可言。一般來說,造成危險的原因是以下這些:首先是人的行為,而且必須是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前面已經(jīng)說過,對于合法行為,不能實行緊急避險。其次是自然界的力量,例如火災、洪水、狂風、大浪、山崩、地震等等。三是來自動物的侵襲,例如牛馬踐踏、猛獸追撲等。在以上原因?qū)?、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造成危險的情況下,可以實行緊急避險。
如果實際并不存在著危險,由于對事實的認識錯誤,行為人善意地誤認為存在這種危險,因而實行了所謂緊急避險,在刑法理論上稱為假想避險。假想避險的責任,適用對事實認識錯誤的解決原則。
4、避險客體
緊急避險是采取損害一種合法權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種合法權益。因此,緊急避險所損害的客體是第三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這一點,對于區(qū)分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wèi)具有重大的意義。在行為人的不法侵害造成對國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的危險的情況下,如果通過損害不法侵害人的利益的方法來保護合法權益,那就是正當防衛(wèi)。如果通過損害第三者的合法權益的方法來保護合法權益,那就是緊急避險。損害的對象不同,是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wèi)的重要區(qū)別之一。
5、避險時間
緊急避險的時間條件,是指正在發(fā)生的危險必須是迫在眉睫,對國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已直接構成了威脅。對于尚未到來或已經(jīng)過去的危險,都不能實行緊急避險。否則就是避險不適時。例如,海上大風已過,已經(jīng)不存在對航行的威脅,船長這時還命令把貨物扔下海去,這就是避險不適時。船長對由此而造成的重大損害,應負刑事責任。
6、避險可行性
緊急避險的可行性條件,是指只有在不得已即沒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險時,才允許實行緊急避險。這也是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wèi)的重要區(qū)別之一。因為緊急避險是通過損害一個合法權益而保全另一合法權益,所以對于緊急避險的可行性不能不加以嚴格限制,只有當緊急避險成為唯一可以免遭危險的方法時,才允許實行。
刑法第21條第3款規(guī)定:關于避免本人危險的規(guī)定,不適用于職務上、業(yè)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這是因為在發(fā)生緊急危險的情況下,這些負有特定責任的人應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履行其特定義務,而不允許他們以緊急避險為由臨陣脫逃,玩忽職守。
7、避險限度
緊急避險的限度條件,是指緊急避險行為不能超過其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那么,以什么標準來衡量緊急避險是否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呢?對此,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一般認為其標準是:緊急避險行為所引起的損害應小于所避免的損害。
緊急避險行為所引起的損害之所以應小于所避免的損害,就在于緊急避險所保護的權益同避險所損害的第三者的權益,兩者都是法律所保護的。只有在兩利保其大、兩弊取其小的場合,緊急避險才是對社會有利的合法行為。所以,緊急避險所保全的權益,必須明顯大于緊急避險所損害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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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險是刑法規(guī)定的一種出罪事由。具體來說其構成要件有: 1、避險人的合法權益面臨現(xiàn)實危險(不含職業(yè)或者業(yè)務上有特定責任的人要面對的對其本人的危險); 2、這種危險正在發(fā)生; 3、因為不得以損害另一合法權益; 4、緊急避險要有避險意識,也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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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險的定義是什么緊急避險的成立條件是什么緊急避險的具備條件青海在線咨詢 2022-03-08緊急避險,是指為了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 緊急避險成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起因條件。緊急避險的起因條件,是指必須有需要避免的危險存在。 2.時間條件。緊急避險的時間條件,是指危險必須正在發(fā)生。 3.對象條件。緊急避險的本質(zhì)特征,就是為了保全一個較大的合法權益,而將其面臨的危險轉(zhuǎn)嫁給另一個較小的合法權益。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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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緊急避險以及緊急避險的條件是什么,緊急避險的條件是怎樣的寧夏在線咨詢 2022-03-30所謂緊急避險,是指在危險情況下,為了使社會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權益免受更大的損害,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采取的致他人或本人損害的行為。緊急避險的條件是 ①本人或者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chǎn)或者社會公共財產(chǎn)遭受正在發(fā)生的“急迫危險”。 ②具有“避險目的”。即避險人主觀上是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chǎn)或公共財產(chǎn)上之急迫危險而采取避險行動。 ③避險行為具有“必要性”。 ④避險行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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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險的適用條件是什么,緊急避險的種類及緊急避險的廣西在線咨詢 2022-04-01(一)緊急避險的概念: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個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為(《刑法》第21條)。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傷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二)緊急避險適用的條件:1、起因條件。緊急避險的起因條件,是指必須有需要避免的危險存在。2、時間條件。緊急避險的時間條件,是指危險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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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險的成立條件是什么, 緊急避險的成立需滿足的條件又是怎樣的新疆在線咨詢 2022-03-14一、什么是緊急避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是緊急避險。根據(jù)該條規(guī)定,緊急避險的成立需滿足以下條件:1、前提條件,必須是有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遭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2、時間條件,必須是在危險迫在眉睫、正在發(fā)生,如不避險危險會立即轉(zhuǎn)化為現(xiàn)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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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險的特征有什么緊急避險的要件有什么甘肅在線咨詢 2022-08-06(1)必須針對正在發(fā)生的緊急危險。如果人的行為構成緊急危險,必須是違法行為。 (2)所采取的行為應當是避免危險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須是法律所保護的權利。 (4)不可超過必要的限度,就是說,所損害的利益應當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緊急避險不負法律責任。在職務上、業(yè)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不得在發(fā)生與其特定責任有關的危險時實行緊急避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