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立遺囑是否生效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沒有立遺囑的規(guī)定的,因為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時設立。土地承包合同的發(fā)包方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而承包方是農戶家庭,不是家庭成員個人,戶主只是承包方農戶家庭的代表。農戶家庭某成員死亡后,可依法繼承的是土地承包收益,而不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本身。只要承包家庭戶內尚有成員存在,承包經營關系就繼續(xù)存在,如果承包家庭戶內無成員存在,則承包經營關系終止,發(fā)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二、遺囑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
即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fā)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
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
4、緊急情況下,才能采用口頭形式
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5、遺囑是遺囑人死亡時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行為
因為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以遺囑方式對其死亡后的財產歸屬問題所作的處分,死亡前還可以加以變更、撤銷,所以,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死亡作為生效的條件。
三、遺囑繼承的條件是什么
遺囑繼承體現了意思自治原則。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時才能依遺囑繼承辦理:
1、沒有遺贈扶養(yǎng)協議;
2、被繼承人的遺囑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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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承包農戶以從事農業(yè)生產為目的,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由農民集體使用的土地進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在土地利用過程中,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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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上設立承包經營權山東在線咨詢 2022-11-01地役權的取得,既可以由當事人約定取得,也可以因某種法定事由的發(fā)生而直接取得。規(guī)定用益物權人直接取得地役權,可以促進承包地、建設用地的充分利用。我國的土地為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國家以國有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通過拍賣、招標、劃撥等方式讓與土地使用權人。國有土地的使用權人根據自身需要可以設立地役權。因此,本條規(guī)定的享有地役權或者負擔地役權的主體是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人。包括兩種情況:1.享有地役權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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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土地,是否還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安徽在線咨詢 2022-03-03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就是說只要你與村里或組里簽訂了承包合同,就享有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了。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因此,發(fā)放承包經營權證也是對承包經營權進行確認。對于你沒有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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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遺囑繼承律師收費多少錢甘肅在線咨詢 2023-03-20(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動幅度:20% 但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爭議標的額的以下費率實行分段累計收費: 標的額費率 10萬元以下的部分(含10萬元)6% 10-50萬元的部分(含50萬元)5% 50-100萬元的部分(含100萬元)4% 100-500萬元的部分(含500萬元)3% 500-1000萬元的部分(含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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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承包經營權發(fā)生糾紛或因土地承包經營權發(fā)生爭議能否直接起訴福建在線咨詢 2022-02-15各地政府機構內部都設有針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和因土地承包經營權發(fā)生糾紛的仲裁機構,如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不論是否在合同約定了由土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都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是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如果當事人在合同約定了由土地承包仲裁機構予以仲裁的,則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向有關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只有在仲裁機構仲裁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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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土地使用權是否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四川在線咨詢 2023-11-28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公民集體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土地使用權是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