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修改草案日前正在緊鑼密鼓地論證之中。筆者認為被國際上保險業(yè)發(fā)達國家人壽保險合同普遍采用的不可抗辯條款應列入新的《保險法》。
不可抗辯條款又稱為不可爭議條款,它的基本含義是:人壽保險單生效滿2年后,保險人不能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于投保時故意隱瞞、誤告、遺漏或不實說明為由來否定合同的有效性。復效合同適用不可抗辯條款情形是,從復效開始之日起,兩年內保險人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兩年后復效保單即成為不可抗辯的文件。也就是說,保險人有2年的時間來調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誠信情況,如果發(fā)現(xiàn)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違反了誠信原則,保險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且不退還已收保險費。但兩年過后,保險人喪失此權利,所以此條款也稱兩年后不否定條款。需要強調的是不可抗辯條款在適用時仍有若干例外情形:投保人欠繳保費超過寬限期,保險合同處于效力中止狀態(tài);投保人在投保時就沒有保險利益;被保險人年齡誤告;有他人代替被保險人進行體檢;受益人具有謀害被保險人的意圖。
根據最大誠信原則的要求,投保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人的詢問應如實告知。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違反最大誠信原則,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但是,在實際業(yè)務中,保險人可能濫用此項權利,從而給投保方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所以,為了保護投保方的利益,樹立保險人的良好形象,許多國家的人壽保險合同中都采用了不可抗辯條款。
不可抗辯條款的兩年時效與其他法律時效是基本一致的,對保險人的利益不會產生大的損害,且大量事實證明投保人在投保時隱瞞的某些事實對保險人的影響可在兩年之內表現(xiàn)出來,保險人可以及時發(fā)現(xiàn)并解除合同。不可否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也有可能利用不可抗辯條款使違反告知義務的合同在兩年后仍有效,更為嚴重的是可能產生一些專門利用不可抗辯條款進行投機的投保人,他們會給保險人的利益帶來嚴重損害。所以,不可抗辯條款要求保險人要有更強的技術、經驗實力。如果保險人的經營管理能力不強,不能在兩年內發(fā)現(xiàn)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投保時的違反誠信原則行為,就不能及時解除保險合同。我國現(xiàn)行的《保險法》沒有列入不可抗辯條款,正是出于保護保險人利益的目的。
目前,我國保險業(yè)正慢慢趨于成熟,在適當?shù)臅r候采用不可抗辯條款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不可抗辯條款的采用將促進我國保險人提高自身營運管理能力,加強風險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在我國保險市場全部對外開放之前,采用與國際保險慣例同步的條款,是我國保險人熟悉、適應國際保險慣例,提高我國保險人的競爭能力,迎接外資保險人挑戰(zhàn)的有益舉措;最后,采用不可抗辯條款將更大限度地保護投保方的利益,這無疑將有助于改善我國保險人在公眾中的形象,形象的改善必將促使我國社會公眾對保險需求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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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是指當投保人參加保險時,根據其投保時所訂的保險費率,向保險人交付的費用。當保險財產遭受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損失,或人身保險中人身發(fā)生意外時,保險人均要付給保險金。保險費由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和保險期限構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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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險法哪些情形屬于不可抗辯條款貴州在線咨詢 2022-04-25新保險法增加了一條“不可抗辯條款”(a16),具體表述為: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guī)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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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險法的不可抗力條款遼寧在線咨詢 2022-04-12新保險法增加了一條“不可抗辯條款”(a16),具體表述為: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guī)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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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16條不可抗辯條款,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廣東在線咨詢 2023-09-10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guī)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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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不可抗辯規(guī)定重慶在線咨詢 2022-04-16新保險法增加了一條“不可抗辯條款”(a16),具體表述為: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guī)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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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中的不可抗辯條款指的是什么呢內蒙古在線咨詢 2024-10-01不可抗辯條款是指自保險合同生效時起,超過法定時限后(一般為2年),保險公司將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因故意誤告、漏報、隱瞞被保險人的一些事實為理由,而主張合同無效或拒絕給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