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員會仲裁流程有七點,分別是:
1、提交仲裁申請書;
2、等待申請審核,拿《受理案件通知書》和《開庭通知》;
3、勞動仲裁調解庭調解;
4、開庭審理,仲裁裁決;
5、拿仲裁裁決書;
6、對結果不服可起訴;
7、獲得賠償。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xié)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仲裁委員會應如何運用仲裁建議書?
仲裁建議書是原勞動部制作的34種勞動爭議仲裁文書中的一種。根據(j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guī)則》第33條規(guī)定,仲裁建議書是一種補充性的仲裁文書,只是當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時,有些對當事人有參考意義的內容不便在裁決書中表述,才運用仲裁建議書向當事人說明情況。因此,該仲裁文書沒有法律效力,對當事人沒有絲毫約束力,只起一種參考的作用。
鑒于仲裁建議書的性質和作用,一般情況下在仲裁尚未開始或仲裁結束后,需要向當事人提出建議時,才能使用仲裁建議書,而在仲裁程序進行過程中,需要做出決定或結論時,不能使用仲裁建議書。例如,當事人前來申訴,仲裁委員會可向雙方當事人提出如何自行和解的仲裁建議書,如當事人不采納,仲裁委員會即可立案審理。在案件審理完畢,為了使當事人吸取教訓,增強法制觀念,仲裁委員會也可用仲裁建議書說明其敗訴的原因及今后應如何辦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仲裁委員會不能用仲裁建議書的形式向當事人提任何建議或結論性的意見,以免誤導當事人,使案件復雜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五十一條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當事人自愿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jù)協(xié)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四條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
仲裁委員會仲裁過程: 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全過程
462人看過
-
仲裁員協(xié)會 仲裁委員會
265人看過
-
提交什么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245人看過
-
由什么仲裁委元員仲裁
213人看過
-
_____仲裁委員會:
215人看過
-
仲裁法解釋:仲裁委員會與仲裁協(xié)會
282人看過
仲裁委員會是自律性社會公益組織,是非營利性事業(yè)單位法人,經(jīng)省司法廳登記,掛靠于政府法制局。經(jīng)費主要靠國家財政撥款,又通過自己的辦案活動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會可以為被聘用的沒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員繳納三金。... 更多>
-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向哪個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仲裁管轄是什么貴州在線咨詢 2022-02-26應當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仲裁委提起仲裁,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秳趧訝幾h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
-
仲裁委員會是什么,兩類糾紛不能仲裁的是否仲裁吉林省在線咨詢 2022-03-18仲裁委員會的含義: 仲裁委員會是常設性仲裁機構,是獨立、公正、高效地解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chǎn)權益糾紛的常設仲裁機構。一般在直轄市,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jù)需要在其他設區(qū)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qū)劃層層設立。仲裁委員會由市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統(tǒng)一組建,并應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司法行政部門登記,未經(jīng)設立登記的,其仲裁裁決不具有法律效力。 兩
-
仲裁委員會是否可以受理仲裁協(xié)議的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可以裁決嗎青海在線咨詢 2022-02-28仲裁委員會是否可以受理,關健要看雙方間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協(xié)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guī)定,如果雙方間存在有效的仲裁協(xié)議的,應該人提交所約定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而不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無有效仲裁協(xié)議的,則只可以向法院起訴。所以,如果存在有效仲裁協(xié)議,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法院已經(jīng)受理的,當事人可向法院提出管轄異議,由法院裁定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起訴?!吨腥A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條
-
仲裁委員會一般什么情況下仲裁廣西在線咨詢 2022-04-14仲裁開庭的現(xiàn)場與法庭開庭相類似,具體由仲裁法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
-
仲裁委員會具備的條件,仲裁委員會的設立程序內蒙古在線咨詢 2023-07-13一、仲裁委員會具備的條件,仲裁委員會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財產(chǎn); (3)有該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4)有聘任的仲裁員。 二、仲裁委員會的設立程序。 1、辦理機構:各地司法局法制處。 2、辦理時限:審批時限為10日(即各地司法局應當在收到申請設立登記證明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對符合設立條件的仲裁委員會予以設立登記,并發(fā)給登記證書; 對符合設立條件,但所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