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書下來后,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不服,應該如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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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去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反映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如果協商不一致的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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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勞動能力鑒定如何處理
不服勞動能力鑒定的處理如下: 1、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對初次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申請再次鑒定,除提供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交勞動能力初次鑒定結論原
2020.03.28 147 -
單位不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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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5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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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5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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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工傷認定后,用人單位是否需要重新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不需要重新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工傷職工經過了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再次鑒定,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已經是最終結論,如果用人單位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向
2022-04-06 15,340 -
勞動者受傷后,勞動者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按照什么程序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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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8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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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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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法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這種情況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本人工資。公司辭退員工必須要具備法定的情形,經過法定的程序,否則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不具備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勞動關系的,都是
2,147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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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如下: 1、在試用期間經過培訓、學習仍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了規(guī)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內容; 3、存在嚴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職行為,給用工單位造成巨大損失; 4、同時與其他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4,236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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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是什么意思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意思不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因為經濟補償是有法律規(guī)定的,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無需支付經濟
1,827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