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中的仲裁規(guī)定包括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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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因勞動關系中的權利義務而發(fā)生糾紛進而進行勞動爭議仲裁,與勞動爭議相關的勞動爭議仲裁答辯書的內容上要有答辯人的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然后答辯意見中寫明答辯事實、理由、依據(jù),最后要有答辯人的有效蓋章。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因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fā)生的爭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糾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后發(fā)生的糾紛;勞動者退休后,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tǒng)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yǎng)老金、醫(y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fā)生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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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程序: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受理仲裁申請的,應當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開庭前五日通知當事人;裁決前調解;自仲裁庭組成之日起45日內結案;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2021-11-09 15,340 -
勞動爭議仲裁程序包括哪些內容
1、申請與受理 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否則,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該案件。 根據(jù)《勞動法》的有規(guī)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
2021-03-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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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9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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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規(guī)定如下: 1、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相對比較短的,原則上是一年之內提出仲裁的申請,這是一般時效; 2、特殊時效:欠薪加在職,時效不受限。 在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且糾紛又只限于拖欠勞動報酬,就屬于欠薪加在職,那么勞動仲裁不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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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