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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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這一規(guī)定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部分無效作了具體規(guī)定。無效勞動合同是指訂立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條件,不能發(fā)生當事人預期法律后果的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合同可以由用人單位擬定,也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但勞動合同必須經(jīng)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后才能簽訂,否則,訂立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否無效,主要的認定依據(jù)是看其是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上述規(guī)定,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有三:其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這里的“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當事人虛假的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的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威脅”是指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欺詐、威脅或者乘人之危,違反了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必須遵循的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原則,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因此,以此種手段訂立和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除此之外,其他諸如采取恐嚇、威逼等手段,使對方當事人違背其真實意思而訂立和變更的勞動合同也是無效勞動合同。需要指出的是,該項內容不僅指用人單位,也包括勞動者在內。其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這主要是指用人單位通過訂立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的條款中,只規(guī)定自己的權利,而對涉及勞動者的條款,則更多地規(guī)定的是義務,對勞動者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責任則不作規(guī)定。這種勞動合同屬于無效勞動合同。其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法律法規(guī)是國家意志的體現(xiàn),違反了法律法規(guī)特別是強制性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自然無效。這種無效勞動合同有兩種情況,一、是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如用人單位不具有法人資格或者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勞動者不具備勞動行為能力或者尚不滿16周歲等。二、是勞動合同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如工作時間超過國家規(guī)定,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報酬,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匾?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等。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法律之所以不規(guī)定無效勞動合同的起算時間從履行的時候起,主要是因為無效勞動合同的訂立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而對建立在錯誤基礎之上的勞動合同是不應予以承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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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別人的危險,使對方違反真實意義訂立;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和權利;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
勞動合同在現(xiàn)實生活中非常的常見,但是許多人多合同部分無效的情形不是很了解,因此,就這一情況做了以下條文: 1、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勞動合同。如約定試用期超過6個月,不購買社會保險等。 2、采用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損害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強迫對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如合同期滿后強迫續(xù)訂勞動合同。 3、采用欺詐的手段,故意隱瞞事實,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如虛假承諾優(yōu)厚的工作條件。 4、訂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如雙方當事人未經(jīng)協(xié)商,或者未經(jīng)批準采取特殊工時制度等。 5、違反勞動安全保護制度。如約定勞動者自行負責工傷、職業(yè)病,免除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等。 6、違反規(guī)定收取各種費用的勞動合同。如強制收取培訓費、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股金等。 7、主體不合格的勞動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簽合同等。 8、侵犯婚姻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規(guī)定合同期內職工不準戀愛、結婚、生育。 9、侵犯健康權利的勞動合同。如約定工作時間超過法律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報酬權利的勞動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支付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等。 11、侵犯自主擇業(yè)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設定巨額違約金、培訓費,限制職工流動。 12、權利義務顯失公平的勞動合同。如設定無償或不對價的競業(yè)禁止條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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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情形有什么規(guī)定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
2020.07.15 183 -
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具體分析,如下: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2020.05.30 369 -
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情形有:違反法律、行政法強制規(guī)定的;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違背真實意思表示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格式條款、免除人身損害的;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無效部分有爭議的,可以向仲裁機構或者法院申請確認。
2020.02.14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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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情形包括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
2022-05-15 15,340 -
什么情況下,勞動合同部分無效或無效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或無效的情形: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
2022-05-16 15,340 -
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情形有什么規(guī)定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
2022-05-15 15,340 -
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上述規(guī)定,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有三: 其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這里的“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當事人虛
2022-05-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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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合同無效合同無效,指的是在簽訂的合同中因為缺少一定的生效條件,從而導致合同不發(fā)生任何效力,生效的條件主要包含:行為人是否真實的意思表示;是否具有民事責任能力;合同標的是否確定且不違反法律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jù)《合同法》關于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規(guī)
3,559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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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的情形是什么合同無效,指的是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的條件,從而導致合同不發(fā)生法律的效力。 具備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幾點: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合同規(guī)定的意思表示真實;標的確定且在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jù)《合同法》關于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規(guī)定,
1,99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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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無效的情形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jīng)]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民法典》規(guī)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格式
2,23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