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無效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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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指合同的效力在合同締結時與合同締結后、合同訴訟程序啟動時與合同訴訟進行中,由于影響合同效力的法律或法律外的其它事實因素發(fā)生變化而導致合同效力發(fā)生改變。立法與司法實踐一般都在一定程度上承認這種變化,但由于現(xiàn)行立法及司法解釋的缺陷,導致了司法實踐的混亂。我們認為,承認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不應一律交由法官自由裁量,而應通過完善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法律制度予以規(guī)制。在制度構建上應平衡各種價值追求,既要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公序良俗,又要尊重合同自由原則;既要堅持鼓勵交易的市場經(jīng)濟內在要求,同時又不能舍棄信守誠實信用的商業(yè)道德。因此,在制度構建上應在各種價值沖突中尋求組合價值的最大化。關鍵詞合同效力無效效力待定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又稱合同的法律約束效力,是指法律賦予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當事人各方,甚至合同外第三方的強制力。影響合同的效力因素很多,這些因素往往處于不斷變化之中。因而,會出現(xiàn)一份合同在成立時與成立后、訴訟程序啟動時與訴訟進行中效力發(fā)生變化,給審判帶來一系列問題。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并非想當然那么簡單,無論在立法,還是司法上均存在分歧。筆者擬就此進行試探性研究,以期拋磚引玉。 一、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概念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指合同的效力在合同締結時與合同締結后、合同訴訟程序啟動時與合同訴訟進行中,由于影響合同效力因素發(fā)生變化或消亡而導致合同效力發(fā)生改變。當事人締結合同,一般是依據(jù)締約時實施的法律,或者依據(jù)締約時對方對影響締約因素的陳述。除少部分即時履行合同外,一份合同從成立到合同關系終止,往往要跨越一個時間段,短則幾天,長則一、二十年。期間,影響合同效力的因素,諸如法律規(guī)定、其它事實因素都可能發(fā)生變化,它們是否會對已經(jīng)形成的合同效力產(chǎn)生怎樣的影響抑或者,在合同糾紛訴訟進行中,一方當事人依據(jù)締約時存在的某種影響合同效力的因素,起訴至法院,向法院提出請求,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這種因素發(fā)生變化或不復存在,法院是根據(jù)起訴時存在的事由做出裁判,還是根據(jù)變化或消失后的情態(tài)做出裁判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實際上是一個關于確認合同效力時間界限問題,具體的說,合同效力是以合同成立時存在的影響合同效力因素作為效力判斷依據(jù),還是以合同存續(xù)期間最終存在的影響合同效力因素作為效力判斷依據(jù)。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概念的存在以承認合同效力變化為前提,如果完全否認這種變化,一味以合同成立時或訴訟啟動時存在的影響合同效力因素作為效力判斷依據(jù),即合同效力不會改變,那么,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概念就沒有絲毫存在的意義。事實上,法院在審理民商事案件中,都不同程度承認這種變化。因此,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有其存在的價值。 二、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與合同變更合同變更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合同變更是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即在合同主體不變的情況下,改變合同內容。廣義的合同變更是指除合同內容變更外,還包括合同當事人的變更,即我們通常說的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并不涉及合同主體或合同內容的變化,即在合同主體和內容均不變的條件下考察構成合同效力的因素發(fā)生變化對合同效力的影響。因此,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不同于合同變更。 三、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與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即法的約束力,包括法的對象效力,即法的適用對象有哪些,具體的說就是法對什么人、什么組織有效;法的空間效力,即指法適用的地域范圍;法的時間效力,即指法效力的起止時間以及對其實施前的行為有無溯及力。而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是指合同效力隨影響合同效力的因素變化會發(fā)生怎樣對應的變化??梢?,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與法的效力是兩個有著質的差別的概念。但是,合同效力評斷體現(xiàn)法的價值取向,法的對象效力、空間效力及時間效力發(fā)生變化,也可能帶來合同效力的變化。如果說法的對象效力、空間效力一般較為穩(wěn)定,對合同效力影響不那么明顯,而法的溯及力則表現(xiàn)的比較明顯的,新舊法律對合同效力有不同規(guī)定,隨著舊法的廢止,新法的頒布,合同的效力可能發(fā)生重大的改變。因此,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與法的效力有著密切聯(lián)系,研究合同效力動態(tài)變化必然要研究法的效力。ttttt
勞動合同條款必須齊全,符合國家法律的要求。根據(jù)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應當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另外,勞動合同除具備上述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約定其他內容,如:勞動者的工作時間、計酬方式、休息休假時間、勞動合同解除的程序、勞動合同解除后的處理辦法、發(fā)生勞動糾紛的處理方式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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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權研究合同范本
某某某(身份證號:00000000): 由于你自年月日起未經(jīng)公司允許的情況下,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等相關規(guī)章制度。公司決定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年月日為你的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及你在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天,工資結算到年月日。 年月日公司已通過(000
2024.06.12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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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讀研究生勞動合同怎么寫的呢你?
供方:(以下簡稱“供方”) 需方:(以下簡稱“需方”) 鑒于供方和需方于年月日簽署了《產(chǎn)品購銷合同》,合同編號為(詳見附件)。經(jīng)供方和需方協(xié)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在讀研究生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解除該《產(chǎn)品購銷合同》。 通過雙方友好協(xié)商,
2024.06.0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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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勞動合同研究范圍
勞動合同條款必須齊全,符合國家法律的要求。根據(jù)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應當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另外,勞
2022-08-12 15,340 -
研究生解除勞動合同標準
準研究生解除勞動協(xié)議:《勞動合同法》第36條,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使用者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37條,勞動者事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30天前書面通知使用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
2021-10-24 15,340 -
勞動合同性質的范圍研究
勞動合同條款必須齊全,符合國家法律的要求。根據(jù)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應當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另外,勞
2022-08-06 15,340 -
研究所為什么要簽勞動合同
當初沒有聽過中國有這樣一個研究所會招聘大水分,不簽勞動合同,想走不給我們整整一年的年終獎,還他們說要違約金,我們得交錢買自己的戶口檔案 當初要是自己有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機會,也許看完詳細條款,要么我不
2022-05-0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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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勞動合同要去勞動局備案嗎勞動合同到勞動局備案,不是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于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協(xié)商一致之后,以真實的意思表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同時,合同內容合法、符合法律規(guī)定,那么這份個人的勞動合同就此生效。所以,我國并未強制要求勞動合同需要
1,616 2022.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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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未簽訂合同賠償條例未簽訂合同賠償條例的法律依據(j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要求單位和員工必須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書面勞動合同,會出現(xiàn)下面一系列的后果:如果是因為單位的原因不簽,那么給單位一個緩沖期,一個月內單位不簽的話,對
2,837 2022.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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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生效條件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以下三點:1、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在我國,年滿十六周歲,且精神正常的人擁有獨立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能力;2、勞動合同的內容與形式合法,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或者社會公
4,01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