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迫勞動罪與非法拘禁罪的相關概述
強迫勞動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行為。強迫勞動的行為是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實施的。暴力指的是廣義的暴力,并不要求直接對人實施,也可以是對物暴力,并不要求達到壓制被害人的反抗的程度。暴力程度很高時,可能成立故意傷害罪和本罪的想象競合犯。威脅,是指以惡害相通告,使被害人產(chǎn)生恐懼。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是指將勞動者限制在一定的場所,設專人把守,不準勞動者外出,只能在限定的范圍內勞動的情形。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亦即在法律范圍內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身體行動的自由權利。公民的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產(chǎn)、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從事一切正?;顒拥目赡?。
二、強迫勞動罪非法拘禁的有什么區(qū)別
強迫勞動行為和非法拘禁罪的實行行為之間有一定區(qū)別,本罪是以限制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其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和勞動權利;非法拘禁罪可能是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也可能是完全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情況,其侵害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行為人以拘禁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拘禁的時間較短,手段強度一般的,原則上應以本罪論處。但是,非法拘禁行為嚴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例如,私營企業(yè)主雇用打手監(jiān)視民工的勞動并為民工戴上腳鏈以防止其逃跑的,構成本罪和非法拘禁罪的想象競合犯,應從一重罪處斷。
-
非法拘禁罪與強迫勞動罪分別如何認定
369人看過
-
非法拘禁強迫勞動
128人看過
-
非法拘禁罪強迫勞動罪的不同之處
358人看過
-
強迫勞動罪同時非法拘禁如何量刑
348人看過
-
強迫勞動罪的要件,強迫勞動罪與虐待罪的區(qū)別
157人看過
-
非法拘禁罪與非法侵入住宅罪區(qū)別
267人看過
想象競合犯也稱觀念的競合、想象的數(shù)罪,是指基于數(shù)個不同的具體罪過,實施一個犯罪行為,同時侵犯數(shù)個犯罪客體,觸犯數(shù)個異種罪名的情況。例如行為人甲欲殺死某乙,開槍后不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輕傷,就屬于想象競合犯。我國刑法沒有明文規(guī)定的想... 更多>
-
非法拘禁罪與強迫交易罪同時犯的廣西在線咨詢 2022-08-04強迫交易罪有兩種標準,一是是三年以下,二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非法拘禁輕者三年以下;致人重傷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的十年以上??傊暻闆r而定
-
非法拘禁與違法拘捕區(qū)別湖南在線咨詢 2023-04-12兩者的區(qū)別主要在于違法拘留、逮捕是違反拘留、逮捕法規(guī)的行為,一般是司法人員在依照法定職權和條件的情況決定、批準、執(zhí)行拘捕時,違反法律規(guī)定約有關程序、手續(xù)和時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動機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時限報捕、批捕;未及時辦理、出示拘留、逮捕證;未依法及時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屬或單位;未先辦理延期手續(xù)而超期羈押人犯的等,都不構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種客觀因素造成錯拘、錯捕的,也不構成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
-
什么是強迫職工勞動罪,強迫職工勞動罪的如何處罰?新疆在線咨詢 2022-10-27一、什么是強迫職工勞動罪(一)強迫職工勞動罪的概念強迫職工勞動罪,是指用人單位違反勞動管理法規(guī)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二)強迫職工勞動罪的構成特征1、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既侵犯勞動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國家勞動管理制度。2、犯罪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違反勞動管理法規(guī),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3、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用人單
-
老板強迫勞動罪與強迫職工勞動罪如何判刑的?西藏在線咨詢 2023-07-16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xié)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二、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勞動者的人身自由權和休息休假權利。根據(jù)我國《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關系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基于勞動合同所確立的以權利
-
非法拘禁罪與傳銷非法拘禁罪的區(qū)別有哪些,非法拘禁行為該如何定性新疆在線咨詢 2022-03-06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01]11號《關于情節(jié)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指出:對于1998年4月18日國務院《關于禁止傳銷經(jīng)營活動的通知》發(fā)布以后,仍然從事傳銷或者變相傳銷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jīng)營行為”的規(guī)定,以非法經(jīng)營罪定罪處罰。實施上述犯罪,同時構成刑法規(guī)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