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書成為買賣合同應具備兩個條件:
1、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即:
(1)當事人基本情況;
(2)商品房基本狀況;
(3)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4)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5)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6)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7)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9)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10)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11)解決爭議的方法;
(12)違約責任;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除了后三項外,其他各項原則上不能缺失,否則不應認定為買賣合同。
2、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取了購房款。這里的購房款既包括全部購房款,也包括部分購房款。
具備以上兩個條件,商品房認購書可以視為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
本文關鍵詞:認購書,在什么情況下,可被視作商品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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