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包括: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guī)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y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guī)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y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y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guī)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y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y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一、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包括哪些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是:1、用人單位因違反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的25%的賠償費用。2、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guī)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3、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傷,除按國家規(guī)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y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y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二、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內(nèi)容有哪些
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約定違約金的,依法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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