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18
雇傭關系是指受雇人向雇傭人提供勞務,雇用人支付相應報酬形成權利義務關系。雇傭關系因病死亡可向雇主主張賠償責任,賠償項目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扶養(yǎng)費等。
勞動關系和狹義上的雇傭關系適用不同的法律法規(guī),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遭受人身損害,適用工傷救濟程序,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雇傭關系中的雇員在勞動過程中遭受人身損害,適用人身損害賠償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在單位雇傭的雇傭關系中,適用無過錯責任原
雇傭關系中的雇員受傷的,一般不可以申請工傷。如果是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因工受傷,一般能去申請,但雇員受傷不會被認定為工傷,因此雇員需要依法去申請人身損害賠償。
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是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義務的,否則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只要能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即可認定存在勞動關系,而不是直接認定為勞務關系。
個人雇傭關系拖欠工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勞動報酬。 我國法律規(guī)定,個人雇傭關系建立后,雇主不按約定支付報酬給雇員的,雇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勞動報酬。存在雇傭關系的雇主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應先由其協(xié)商處理,達成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
公司雇傭童工的,應這樣進行處罰: 1、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2、情節(jié)嚴重的,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3、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構成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對承攬關系認定:勞動者不受用人單位的監(jiān)管考勤,且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人身依附關系,其報酬由用人單位以勞動結果計付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的是承攬關系;承攬人長期接受委托單位指派完成相關安裝工作、委托單位事后按雙方協(xié)商價格支付報酬的。
同居是男女雙方在沒有依法獲得正式的婚姻關系的前提下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種生活狀態(tài)。同居關系由于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并不受法律保護。而且如果是結婚后與他人同居的,會構成婚姻中的過錯方,離婚時對方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
婚姻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情形: 1、婚姻無效,例如,重婚、雙方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結婚、未達法定結婚年齡等; 2、婚姻效力待定,例如,因脅迫結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隱瞞重大疾病等; 3、婚姻有效,即沒有無效事由,且撤銷權人未行使
相同控制人之下呈并列關系公司的“公司人格否認”認定問題:已有最高院指導案例裁判認定并列關系公司對債務承擔并列連帶清償責任。 1、對于該類公司之間不存在母子架構、各公司之間不存在相互投資,僅僅是同一實際控制人,其人格否認的認定問題有最高院指導
在餐館使用童工是違法的。相關法規(guī)明確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每月使用童工5000元的標準給予處罰。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給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