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輕、減輕或免除行政處罰的依據(jù):
第一是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這種情況是指違法當事人對實施違法行為主動補救,是從主觀積極的角度來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不僅使已造成的社會危害性有所減輕,而且表明行為人已經(jīng)知錯改錯,而不是文過飾非。如不從輕或減輕處罰,會堵塞了違法者的“自新”之途。
第二是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這種情況是指在現(xiàn)實生活中有些人實施違法行為是由于某種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強制。這些人從主觀上看是不完全愿意實施違法行為的,客觀上在違法行為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較小。受他人脅迫實施違法行為,之所以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是因為被脅迫人實施違法行為并非行為人主動的意思表示,而是一種被動行為,客觀上處于意志相對不自由狀態(tài)。此外,在這種情況下,脅迫者往往承擔更重的責任,從該違法事件整體來看,并不違反“過罰相適應”原則。
第三是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xiàn)的。這種情況是指當事人以實際行動對違法行為予以補救,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包括檢舉揭發(fā)違法行為,向行政機關主動提供材料和線索,積極做有關當事人的工作,使行政機關的查處工作進展順利、效果明顯。立功可以贖過,目的在于激勵違法行為人檢舉揭發(fā)違法行為。可見,將這種表現(xiàn)作為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法定理由,主要是基于行政處罰政策上的考慮。當然,違法行為人積極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并有立功表現(xiàn),表明其主觀惡意減輕,行為人對自己的法定義務已有所認識和重視,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也是符合“過罰相適應”原則的。
第四是有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情形的。由于上述3種情形不可能概括所有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情況,故本項規(guī)定為某些特殊情形留有余地。現(xiàn)實中對此項規(guī)定的理解和適用最易產(chǎn)生偏差和錯誤。因此,執(zhí)法人員不能只注意此項規(guī)定中“其他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情節(jié),而忽視了其中的“依法”兩個字。
不予處罰應理解為免予處罰,是指行政機關考慮到某些法定情形對應受行政處罰行為的人不適用行政處罰的情況。免予處罰過度適用,會造成“執(zhí)法疲軟”,所以對免予處罰必須規(guī)定法定條件。根據(jù)本條規(guī)定,免予處罰必須同時具備3個要件:違法行為輕微,行為人有及時糾正違法行為的事實存在,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缺少其中任何一個要件,就不能免予處罰。
-
行政處分勞動仲裁
395人看過
-
勞動仲裁所有沒有行政處罰權
146人看過
-
人社局的勞動仲裁是否屬于行政處罰?
330人看過
-
勞動仲裁中雙重勞動關系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170人看過
-
勞動合同免除刑事處罰能否解除
204人看過
-
勞動監(jiān)察和勞動仲裁能否同時進行
487人看過
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diào)解,并作出裁斷的行為。根據(jù)適用對象不同,仲裁可分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國際爭端仲裁等。勞動爭議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種,旨在解決勞動糾紛。勞動爭議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
勞動仲裁,勞動爭議未經(jīng)仲裁庭受理,是否可否免除貴州在線咨詢 2021-12-24未經(jīng)仲裁,法院不接受勞動爭議。當事人必須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應當自收到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法院提起訴訟,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
準備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廳能否仲裁重慶在線咨詢 2022-07-23勞動仲裁開庭前,不可以跟仲裁員私自會見,違反了《勞動調(diào)解仲裁仲裁法》的回避原則。根據(jù)我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條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回避,當事人也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請: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 (四)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
勞動仲裁是指什么勞動仲裁,勞動行政部門嗎黑龍江在線咨詢 2021-11-06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是行政部門,而是解決勞動爭議的仲裁機關。勞動仲裁委員會沒有行政權力。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分別申請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
能否自行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解除勞動合同?西藏在線咨詢 2024-12-021. 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2. 申請人申請仲裁時需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提交被申請人人數(shù)的副本。 3. 仲裁申請書應包含以下內(nèi)容:(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2)仲裁請求和所依據(jù)的事實、理由;(3)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若書寫仲裁申請有困難,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錄并告知對方當事
-
勞動者在勞動關系未解除的情況下,能否進行勞動仲裁?江西在線咨詢 2024-11-09在未結(jié)束的勞動合同期間,勞動者仍然有權提請勞動仲裁。關于勞動爭議問題,即使勞動者仍在工作崗位,他們?nèi)钥梢韵騽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于仲裁裁決結(jié)果不滿意的,除了法律法規(guī)有特殊規(guī)定的情況外,還可以向上訴法院提起訴訟。以下是申請仲裁的詳細流程:首先,勞動者應從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一年內(nèi),向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勞動仲裁申請。其次,仲裁委員會將在收到申請人的仲裁申請后的五個工作日內(nèi)進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