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屬各單位、各區(qū)縣財政局:
為了做好1998年度我市住房基金財務收支決算的編審工作,根據財政部《關于編報1998年住房資金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支決算的通知》(財綜字〔1998〕106號),結合我市具體情況,現對我市有關單位1998年度住房資金財務收支決算編審工作有關規(guī)定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在1998年度住房基金財務收支決算工作中,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住房基金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進一步加強住房基金財務收支的管理和會計核算,制止和糾正各種違反財經制度的行為,及時反映一年中本單位的住房基金財務活動。
二、決算的種類和編報范圍
(一)決算報表的種類
1.企業(yè)住房基金財務收支決算表(城-3表);
2.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基金財務收支決算表(城-4表)。
(二)編報范圍
1.城-3表由企業(yè)類單位(包括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負責編制;
2.城-4表由行政事業(yè)類單位負責編制。
三、決算的報送程序和時間
(一)決算報表的領取方法
決算編報單位需到本單位開設住房基金或住房公積金存款帳戶的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領取決算報表。
(二)決算的報送程序和時間
各編報單位應于1999年1月底前將所編制的決算報分中心一份,各分中心匯總后報市財政局。
四、編報要求及有關政策、制度依據
(一)各單位在報送住房基金財務收支決算的同時,要認真寫好決算報表的編報說明,對住房公積金、售房款的歸集、使用情況做詳盡的分析和說明;
(二)如果決算編報單位的住房基金沒有全部存在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帳戶內,決算報表應反映本單位全部住房基金收支情況。
(三)根據京財建(1998)546號文件《關于1998年度住房公積金核定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從1998年7月1日起公積金交存比例為8%。1995年以前建立公積金的單位,交存比例已高于規(guī)定比例的,不得再提高,高于規(guī)定比例的單位交存額部分不得列入成本或使用財政撥款;建立住房公積金的企業(yè)單位,單位交存部分首先從住房周轉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在管理費用中列支;在管理費用中列支金額不得超過建立住房公積金職工的工資總額乘以年度公積金交存比例。
請各單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緊布置落實。
編表說明企業(yè)住房基金財務收支決算表(城-3表)、行政事業(yè)單位住房基金財務收支決算表(城-4表)
一、本表反映各單位有關住房基金方面的收入和支出情況。主要公式:
(一)收入總計=支出總計
(二)年終滾存結余=本年收入合計+上年結余-本年支出合計
二、需要說明的幾個概念
(一)收入項目
1.“住房折舊”是指從非生產折舊中住房固定資產部分按月計提的折舊;
2.“住房使用權攤銷”是指企業(yè)購買住房使用權的,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轉作無形資產管理,并按合同確定的住房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3.“公益金提取金額”是指按規(guī)定計提當年提取公益金金額的50%-70%部分;
4.“自管住房出售收入”是指本單位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取得的全部收入;
5.“管理費用列支部分”填列在管理費中列支的由單位交納的職工住房公積金;
6.“職工售房單位收回部分”是指職工出售售房單位自管住房取得的收入中應分給售房單位的部分,此欄98年可不填報;
7.“利息收入”是指單位住房資金在存儲期間取得的利息收入;
8.“其他收入”包括三項內容為差額事業(yè)單位在費用中列支的單位交存住房公積金金額,單位借入的購建職工住房貸款,除以上各項以外的其他收入,填列此欄時必須注明具體收入項目內容;
9.“在建工程”是指單位自建職工住房時,尚未作竣工決算前,已在住房基金列支的部分;
10.“預算外收入提取的資金”是指單位按國發(fā)(1996)29號《國務院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中有關規(guī)定按2%-5%比例提取劃轉的資金;
11.“財政撥款”是指財政部門對單位交納職工住房公積金和購建住房的專項撥款;
12.“上級主管部門撥款”是指主管部門撥入(不包含財政部門撥款)用于住房職工住房建設方面的資金;
(二)支出項目
1.“交納住房公積金”是指按規(guī)定由單位交納的職工住房公積金;
2.“購房支出”是指單位為職工購買住房的支出;
3.“建房支出”是指單位為職工新建、改建住房的支出;
4.“利息支出”是指單位購置、新建、改建住房借(貸)款利息支出。
住房貸款是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向房屋購買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購房貸款支持,通常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按貸款款項來源分為公積金貸款和商業(yè)貸款兩種。按還款方式又分為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住房貸款的利率以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為基礎,不同銀... 更多>
-
市財政局、北京市勞動局關于國有企業(yè)下崗遼寧在線咨詢 2022-10-20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各區(qū)縣財政局、勞動局:根據財政部、勞動部和社會保障部財社字〔1998〕94號和勞社部發(fā)〔1998〕8號文件精神,現對《北京市國有企業(yè)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作如下補充規(guī)定:1.企業(yè)再就業(yè)服務中心應在銀行開設專門帳戶,對政府統(tǒng)一撥付和企業(yè)自行籌集的國有企業(yè)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yè)資金進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2.企業(yè)負擔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專項
-
1998年單位分到一套住房吉林省在線咨詢 2022-10-29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準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后歸職工個人所有。如果是前者,你不一定要將房屋賣給單位。
-
關于北京市住房補貼重慶在線咨詢 2023-05-021、無房職工是指夫婦雙方均未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 2、住房未達標職工是指夫婦雙方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和售價承租或購建的住房及通過各種補償購買的住房(個人全額出資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除外)經核定后的面積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職工。 3、行政機關公務員住房補貼建筑面積標準為:科級以下60平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