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房屋拆遷補償政策的法律依據(jù)
來源:法律編輯整理
時間: 2023-07-04 18: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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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扦房屋補償
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quán)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chǎn)的市場價格。根據(jù)立法精神,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qū)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條件、生活質(zhì)量不降低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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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
房屋拆遷補償是指因國家征用土地對土地使用者的拆遷補償。具體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通常是指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和房屋拆遷安置費用兩部分組成。 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是指由拆遷人委托房地產(chǎn)評估事務所對被拆遷房屋進行評估而確定的房地產(chǎn)價格,即被拆遷房屋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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