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未經(jīng)另一方同意出售房屋,買受人是善意購買并且支付了合理對價并辦理產(chǎn)權登記手續(xù)的,則房屋出賣的行為是有效的,另一方配偶不得要求追回房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經(jīng)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簽訂買賣合同無效,當事人事后不予追認的可以收回房權;未經(jīng)房屋按份共有人同意簽訂買賣合同對自有份額有效,超出其份額的處置無效,但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產(chǎn)權登記手續(xù)的應當認定為有效。
二、怎么通過舉證證明共同財產(chǎn)的轉移
(1)針對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以向存款所在銀行查詢賬戶流水,如果自己無法查詢,則可以在訴訟過程中申請法院向銀行查詢賬戶的記錄,并且要求對方在法庭上說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審核其轉款的必要性和真實性。
(2)如果出現(xiàn)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的房產(chǎn),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張合同無效(但是善意第三人取得的除外)。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處分夫妻重大的共同財產(chǎn),如買受人知道該房產(chǎn)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還從單方處購買的,則認定其不屬于善意取得,是無效的。
關于房屋買賣的信息,可以在房屋登記部門申請查詢。
(3)如果是以與他人串通偽造債務的方式來轉移共同財產(chǎn)的,在夫妻離婚時候,由作為配偶一方的債務人舉證證明,其所借債務是否基于夫妻雙方合意或者是是否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如舉證不能的話,配偶另一方則不承擔賠償份額。
如果配偶一方舉證證明所借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該配偶一方則不承擔償還責任。
三、轉移共同財產(chǎn)證據(jù)如何收集?
轉移共同財產(chǎn)證據(jù)收集如下:
1、對于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以查詢存款所在銀行的賬戶流量。如果不能查詢,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銀行申請查詢賬戶記錄,并要求對方在法庭上說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并審查轉賬的必要性和真實性;
2、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張合同無效,善意第三人取得的除外。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處分夫妻重大共同財產(chǎn)。如果買受人知道該財產(chǎn)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并單方面購買,則認定該財產(chǎn)不是善意的,無效。房屋買賣信息可在房屋登記部門申請查詢;
3、與他人串通偽造債務轉移共同財產(chǎn)的,夫妻離婚時,作為配偶一方的債務人應當證明其債務是基于夫妻雙方的協(xié)議還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不能證明,配偶另一方不承擔賠償份額。
配偶一方證明借款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配偶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
-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賣是有效的嗎,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認定
233人看過
-
夫妻共同房產(chǎn)法院有權拍賣另一方房產(chǎn)嗎
248人看過
-
夫妻共有,農村房屋買賣只有男方一方簽字有效嗎
262人看過
-
單方賣房,夫妻有效嗎?
113人看過
-
夫妻共有房產(chǎn)一個人能賣嗎,夫妻共有房產(chǎn)離婚怎么分割
355人看過
-
夫妻共有的房產(chǎn),一方逝世后,另一方可以賣嗎
84人看過
- 物權一般規(guī)定
- 物權設立
- 物權變更
- 物權轉讓
- 物權消滅
- 物權的保護
- 物權所有權
- 國家所有權
- 集體所有權
- 私人所有權
- 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
- 相鄰關系
- 物權共有
- 所有權取得
- 用益物權
- 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
- 建設用地使用權
- 宅基地使用權
- 居住權
- 地役權
- 擔保物權
- 抵押權
- 一般抵押權
- 最高額抵押權
- 質權
- 動產(chǎn)質權
- 權利質權
- 留置權
- 占有
- 限制物權
- 動產(chǎn)物權
- 不動產(chǎn)物權
- 權利物權
- 意定物權
- 法定物權
- 主物權
- 從物權
- 登記物權
- 非登記物權
- 本物權
- 自物權
- 他物權
- 永佃權
- 地上權
- 準物權
- 礦業(yè)權
- 漁業(yè)權
- 事實物權
- 法律物權
- 法定擔保物權
- 意定擔保物權
- 動產(chǎn)擔保物權
- 不動產(chǎn)擔保物權
- 權利擔保物權
- 占有擔保物權
- 非占有擔保物權
- 物權效力
- 物上請求權
- 物權交付
- 物權占有
- 物權賠償
- 物權變動
- 物權取得
- 物權登記
- 不動產(chǎn)登記
- 預告登記
- 動產(chǎn)交付
- 現(xiàn)實交付
- 簡易交付
- 擬制交付
- 指示交付
- 占有改定
- 物權請求權
- 物權保護
- 返還原物
- 排除妨害
- 消除危險
- 恢復原狀
- 典權
- 典權合同
- 轉讓典權
- 買賣不破典權
- 房屋典權
- 設定擔保物權
- 典物風險負擔
- 回贖
- 禁止權利濫用
- 自衛(wèi)行為
- 征收征用
- 專有所有權
- 共有所有權
- 小區(qū)車位所有權
- 車庫所有權
- 自留地的所有權
- 國家草原所有權
- 地役權合同
- 登記對抗主義
- 最小損害義務
- 通行相鄰關系
- 施工相鄰關系
- 排放有害物相鄰關系
- 共有
- 自主占有
- 他主占有
- 直接占有
- 間接占有
- 有權占有
- 無權占有
- 善意占有
- 惡意占有
- 有過失占有
- 無過失占有
- 按份共有
- 和平占有
- 強暴占有
- 公然占有
- 共同共有
- 隱秘占有
共有,是指某項財產(chǎn)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權,換言之,是指多個權利主體對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權。按照一物一權主義,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個所有權,數(shù)人不得對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權。 但一個所有權可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
-
夫妻一方擅自出賣共有房產(chǎn)有效嗎,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天津在線咨詢 2023-11-29夫妻一方擅自出賣共有房產(chǎn),如果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已辦理不動產(chǎn)登記,買賣行為是有效的,但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夫妻共有汽車房產(chǎn)出賣算是一方海南在線咨詢 2022-12-02第一,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且僅登記為簽訂合同的一方所有,房屋買受方如屬于善意第三人,其信賴利益應得到保障,即認定合同有效。 此時如果購房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產(chǎn)權登記手續(xù),賣房人或其配偶無權主張追回該房屋。如果購房人雖然是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但沒有辦理產(chǎn)權登記手續(xù),則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只能向賣房人主張違約責任。 第二,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且僅登記為夫妻共有(按份或共同),此種
-
夫妻離婚一方賣房并賣房,另一方有權分割夫妻共有房產(chǎn)嗎臺灣在線咨詢 2022-04-261夫妻雙方作為共有人都主張房屋所有權,那么就可以競價,雙方同意競價取得的,法院不會干預,由出價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權,沒有取得所有權的一方,可以獲得對方的相應的補償,并且補償?shù)臄?shù)額相當于對方出價的一半。 2.如果夫妻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只能將房屋變現(xiàn),再對取得的對價進行分割。將房屋變現(xiàn)的方式有許多種,可以直接賣給第三人或可以向法院申請組織拍賣,用拍賣所得進行分配。 3.,如果夫妻一方中的一人愿意
-
夫妻共有房產(chǎn)如果一方有權將房子賣出去嗎?河北在線咨詢 2021-11-25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賣經(jīng)授權有效。出售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房屋,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確定,單方處分權有限。未經(jīng)配偶同意獨立實施的買賣配偶,一方可以收回房屋權利,但需要對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其損失;買受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辦理產(chǎn)權登記手續(x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