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入職用人單位1個月后,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去當?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nèi)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jù)復印件和證據(jù)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員工入職后多久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nèi)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勞動合同應當具備這些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nèi)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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