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主和工人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
(2)雇主依法制定的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工人,受雇主勞動管理并從事雇主安排的有償勞動的人員(III)工人提供的勞動是雇主業(yè)務的組成部分。如果雇主與雇員沒有勞動關系,可參考以下憑證:
1。工資發(fā)放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2。雇主發(fā)給工人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和其他證明身份的文件
3。勞動者填寫的“登記表”和“登記表”等招聘記錄。出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雇主應承擔第1、3和4項相關憑證的舉證責任。用人單位依照第一條規(guī)定招用勞動者的,應當與勞動者簽訂補充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如果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但是,對于符合簽訂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第十條勞動合同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關系
勞動關系已經(jīng)建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錄用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如果沒有集體合同或集體合同中沒有規(guī)定,則應實行同工同酬
第14條第3款:如果雇主自雇傭之日起一年內(nèi)未與雇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實施條例第六條:自簽訂之日起一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聘用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員工支付月薪兩倍的工資,并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雇員未與雇主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經(jīng)濟補償。
用人單位按照前款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月薪的起始時間為自該日起一個月的次日第七條:用人單位自錄用之日起一年內(nèi)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月薪,自被錄用之日起一年內(nèi)視為與勞動者簽訂了無期限勞動合同,書面勞動合同應當由勞動者立即補充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和原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按原條件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建議解除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20條的規(guī)定予以支持:“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未簽定勞動合同的,人民法院可以認為雙方有無限制的勞動合同關系,并根據(jù)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quán)利和義務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但同時在下列情況下,建立勞動關系:(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受雇主勞動管理并從事雇主安排的有償勞動的人員
(III)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雇主業(yè)務的組成部分
II。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且確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可參考以下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分配名冊)及各項社會保險費支付記錄
(2)雇主發(fā)給工人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許可證”和其他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三)由勞動者填寫的“登記表”和“登記表”等招聘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雇主應對第(I)、(III)和(IV)項中的相關憑證承擔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按照第一條規(guī)定招用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補充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系。但是,對于符合簽訂無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工人,如果工人提議簽訂無期限勞動合同,雇主應簽訂無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雇主提議終止勞動關系,則應支付每滿一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職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
四、建筑、礦山企業(yè)和其他用人單位承包工程(業(yè)務)或不具備就業(yè)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的經(jīng)營權(quán)。對于這些組織或自然人招聘的工人,具有就業(yè)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應承擔就業(yè)主體的責任。如果工人與雇主之間發(fā)生爭議用人單位對勞動關系的存在,可以向有管轄權(quán)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部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故意拖延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予以糾正。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依照勞動部法律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處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勞動爭議,無論是否訂立勞動合同,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符合《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條例》的適用范圍?!皠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受理所有案件?!薄蛾P于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四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后,因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或者續(xù)簽手續(xù)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xù)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勞動者協(xié)商合同期限,辦理續(xù)簽手續(xù)l程序。如果給工人造成損失,雇主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p>
關于雇主未簽訂勞動合同和雇員要求經(jīng)濟賠償?shù)拇饛透鶕?jù)《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辦發(fā)〔1995〕309號)第17條和《關于受理勞動爭議的答復》(勞辦發(fā)〔1994〕96號)第4條規(guī)定,在雇主和雇員之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雇主故意拖延訂立勞動合同,并與雇員終止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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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與雇主和工人簽訂勞動合同,雇員可以享有哪些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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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簽訂,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勞動合同的內(nèi)容應包括: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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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拖欠雇員工資且未簽訂勞動合同云南在線咨詢 2024-11-28由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決定解除勞動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jīng)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 在勞動爭議中,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jù)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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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與雇員簽訂了什么勞動合同河南在線咨詢 2023-01-03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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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員損害雇主與雇主共同責任寧夏在線咨詢 2022-05-05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quán)或者指示范圍內(nèi)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quán)范圍,但其表現(xiàn)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nèi)在聯(lián)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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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雇主未與雇員續(xù)簽合同,雇員能否獲得賠償?福建在線咨詢 2024-12-211、 如果用人單位到期不與勞動者續(xù)簽勞動合同,則應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如果工作滿六個月但不滿一年,則應按一年計算。如果工作不滿六個月,則應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2、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jīng)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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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救濟途徑內(nèi)蒙古在線咨詢 2024-12-0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且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如果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員工和公司實際上已經(jīng)形成了法律上所講的事實勞動關系,那么該勞動關系也將受到法律保護。因此,員工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員工可以向所在區(qū)勞動監(jiān)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向所在區(qū)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并賠償相應損失。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